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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年產250萬噸的工業汙泥,5%為「有害事業廢棄物」,必須經過水泥固化,再進行掩埋,不回收再利用。另外95%列為「一般事業廢棄物」,經過乾燥和燒結處理後,再通過「重金屬溶出實驗」,就能從廢棄物,變成「產品」,稱為「人工骨材」,可做為鋪路和低強度的混凝土材料。不過,雖然美其名為「產品」,實際上,市場不具經濟價值,因為下游廠商大多選擇天然砂石,因此當「汙泥產品」賣不出去、堆積如山時,就可能被業者偷偷棄置。今天的「追擊科技廢料」專題,帶您了解汙泥處理業者的現況,以及政府如何把關。